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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 
沪经信技〔2017〕291号
 
各有关单位:
  根据《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(沪经信法〔2017〕285号)有关规定,为规范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,指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,市经信委商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上海海关制订《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 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 
 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7年6月5日    
 
附件:【 [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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